转发市教育局关于2015-2016学年度放寒假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12-22 点击次数:2078 信息来源:
凤台县、各区教育局,市属各中小学校(幼儿园):
现将2015-2016学年度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,禁止假期补课
寒假从2016年2月1日开始,至2月21日结束。各县区和学校要按照规定时间,不得随意提前和推迟。要认真研究、全面部署本学期结束前和寒假期间的工作。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违规集体补课或变相上课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假期有偿补课。
二、精心安排好学期结束前工作
各学校要对本学期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总结,做好各方面资料归档工作,按照全市统一安排,认真组织期终测试,严肃考风考纪。不得按照学生学业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名次。各学校要通过全国中小学网络学籍管理系统中的“班主任管理功能”,把学生本学期各学科成绩及评价信息及时录入学籍系统,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完整准确。
三、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的指导
各学校要合理布置寒假作业。可以通过家访、家长会、《致家长一封信》等形式,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寒假生活,并督促家长切实落实监护责任。关心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、留守儿童、渔民子女和贫困家庭子女的假期学习生活。切实发挥共青团、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的作用,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让学生度过一个文明、祥和、平安、快乐的假期。
四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
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,特别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反对封建迷信和反邪教等专题教育,加强遵纪守法、文明上网、防欺诈、交通、食品卫生、卫生防疫、防火防电、燃放烟花炮竹、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,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。
各学校要建立寒假值班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,落实门卫、巡逻制度,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校舍维修,注意防火防盗,及时关闭门窗,并及时切断无人房舍的电源、水源和气源。保证信息渠道畅通,遇到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。
五、提前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
及早做好教材到校工作,确保教学用书。提前制订新学期学校工作计划及各部门工作计划,督促班主任制定工作计划,学科教师制定学科教学计划。做好校园卫生清理和教室、宿舍、食堂等消毒工作,确保新学期如期开学。
2015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