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南市十九中关于评选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校园十佳” 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-04-09 点击次数:2424 信息来源:
各班级:
为深入贯彻素质教育精神,让学生学有楷模,赶有目标,努力发挥楷模的辐射作用,激励广大中学生热爱祖国,勤奋学习,勇于实践,全面发展,进而促进我校班风、校风的不断优化,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的校园,学校决定开展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校园十佳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评选条件
1、“三好学生”的条件: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道德品质优良,模范遵守《中小学生守则》和中小学生《日常行为规范》,遵纪守法,遵守校规校纪,遵守社会公德,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;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;与人为善,乐于交流,善于沟通;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,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我调控能力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,有较强的运用知识的能力,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;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。
2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条件:品学兼优,积极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,热心为同学服务,工作成绩突出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,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。
3、“校园十佳”的条件:
(1)模范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、《淮南市十九中课堂常规》。
(2)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。热爱集体、团结同学、乐于助人;尊重他人,尊敬师长;自觉遵守纪律,遵守社会公德,诚实守信,孝敬父母;热爱劳动,爱护公物。
(3)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影响力,在担任班、团干工作中,能积极、主动、有效地组织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,组织、协调能力强,能够起骨干带头作用,在学生中有较大影响力和威信。
(4)上进心强,有强烈的竞争合作意识和良好的学习习惯。学习上刻苦认真、态度端正、善于合作、成绩优秀。
(5)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康的体魄。自觉坚持体育锻炼,遵守两操规则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,有健全的心理和良好的自我调节能力。
(6)“校园十佳”在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中评选产生。
二、评选程序
1、班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
2、学校“校园十佳”评选(10名)
(1)每班上报2名同学参加“校园十佳”的评选(“三好学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)。
(2)评选:每名候选人填写一份“校园十佳”推荐表并附1寸照片2张;事迹材料内容包括在校获得的各种荣誉、奖项,曾公开的突出事迹(如:社会公益、爱心救助、助人为乐、体育艺术特长等);“演讲”时间不超过3分钟。
(3)各班选派12人参加“十佳”候选人演讲会,演讲结束后现场投票,并确定初选名单。(演讲时间另行通知)
三、评选组委会
学校组成评审小组,审核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校园十佳”,并公布名单。
四、表彰奖励
1、学校表彰,并分别授予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校园十佳”称号。
2、利用专版宣传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校园十佳”的事迹。
五、评选时间
1、
2、2014年4月15-18日,学校开展“校园十佳”评选。
淮南市十九中
下一篇:清明节国旗下讲话